近期全國接連發生疑似毒駕肇事案件,造成無辜民眾傷亡,引發社會高度關注。為展現打擊毒駕與酒駕的決心,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持續配合警政署執行強化查緝毒駕專案勤務,針對轄內易肇事路段、特定場所周邊及高風險時段加強攔查取締,全力防制毒(酒)駕行為,守護道路交通安全。
配合台南市政府交通局交通事件裁決中心辦理酒(毒)駕及拒測累犯資訊公開作業,南市警方於6月5日依法公布30名累犯資料,其中毒駕2人、酒駕28人,公開其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。警方希望透過資訊公開與社會監督機制,提高違規者警惕,遏止再犯情形,共同維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台南市政府警察局表示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規定,汽機車駕駛人於10年內第2次以上違反酒(毒)駕或拒絕檢測規定者,公路主管機關得依法公布其姓名、照片及違法事實。毒駕不僅嚴重影響駕駛人的判斷力、注意力及反應能力,更可能釀成重大交通事故,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。
警方指出,毒(酒)駕除須面臨高額罰鍰、吊銷駕駛執照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行政處分外,若經查證駕駛人施用毒品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,還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,最重可處有期徒刑;若因此造成他人重傷或死亡,更將面臨加重刑責,切勿心存僥倖。
統計顯示,台南市政府警察局115年1月至5月共查獲毒駕案件690件,較114年同期332件增加358件,增幅達107.8%,查獲件數超過去年同期一倍。警方表示,顯示南市持續強化毒駕攔查勤務及路檢盤查作為已見成效,有效提升毒駕案件查緝能量與執法強度。
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強調,毒品危害身心健康,毒駕更是威脅道路安全的重要因素。未來將持續結合監理、衛生及司法等相關機關力量,透過強力執法、源頭查緝及交通安全宣導等多元策略,全面防制毒(酒)駕行為,展現「毒品零容忍、毒(酒)駕零容忍」的執法決心。
警方也呼籲民眾,切勿施用毒品或酒後駕車上路,如發現疑似毒駕、酒駕或其他危險駕駛情事,請立即撥打110報案,共同打造安全、安心的交通環境,守護台南優質宜居城市形象。
守護府城用路人安全,台南市政府警察局6月5日配合公布30名毒(酒)駕累犯資訊,結合強力執法與交通安全宣導,全力防制危險駕駛行為。(南市交通大隊提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