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平時站在第一線取締酒駕,這回卻是一名警官自己涉嫌踩上紅線。台南市警二分局陳姓兩線三星內勤主任28日晚間酒後騎乘機車,在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與另一名騎士發生碰撞,經員警酒測,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.12毫克,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
事故發生於28日晚間7時許,陳員騎車行經路口時與另一名騎士碰撞,對方發現陳員身上散發酒味後立即報警。第一分局員警到場處理,確認陳員警察身分後仍依程序實施酒測、蒐證,並依法移送偵辦。
台南市警二分局陳姓兩線三星內勤主任28日晚間酒後騎乘機車,在東區中華東路與崇信街口與另一名騎士發生碰撞。(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)
據了解,陳員當晚參加友人餐敘,席間飲酒後仍騎機車返家,途中發生事故。由於陳員不只是警察,更擔任兩線三星內勤主任主管職務,二分局認為身為執法人員及幹部未能以身作則,已決定從嚴處理相關行政責任。
二分局副分局長江彥勳表示,分局28日晚間即召開考績會,擬予陳員記一大過處分,並調整為非主管職務及服務地區,115年度考績將考列丙等;除了當事人遭懲處,也將進一步從嚴查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。
陳員經在場員警酒測,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.12毫克,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。(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供)
二分局強調,對酒駕採取「零容忍」態度,不論涉案者是一般民眾或警察同仁,只要涉嫌違法都依法處理。後續也將持續要求各級主管加強教育、宣導及內部管理,提醒所有員警切勿因一時僥倖觸法,更不能因個人行為傷害警察整體執法形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