警察還沒開口查身分,騎士竟然自己把通緝身分說出來!高雄市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員警10月30日上午9時許巡經德昌路,發現一名騎機車的58歲陳姓男子,與警方對上眼後立刻撇頭閃避。員警覺得可疑上前攔查,沒想到陳男不只主動承認自己遭通緝,還透露3天前才施用過毒品,警方進一步查驗,果然發現他不僅駕照遭註銷,毒品唾液快篩也呈陽性反應。
這起案件的起點,只是巡邏途中短短一次眼神交會。警方指出,當時陳男騎乘機車行經前鎮區德昌路,看到員警後突然轉頭,試圖避開目光。這個反應讓巡邏員警提高警覺,決定上前了解情況,結果還沒正式查驗身分,陳男便自行坦承遭司法機關通緝。
警方查詢資料後確認,陳男因毒品案件未入監服刑,自今年9月起遭高雄地方檢察署通緝。更令人意外的是,他的駕照先前就因毒駕遭到註銷,如今仍騎機車上路,已涉及無照駕駛違規。
前鎮警方查獲陳姓毒品通緝犯,除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,另就涉嫌毒品及公共危險罪部分移送偵辦。(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)
在盤查過程中,陳男又向警方表示,自己3天前曾施用毒品。員警隨即實施毒品唾液快篩,結果呈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陽性反應。警方除依通緝程序將陳男解送高雄地方檢察署歸案,也針對涉嫌施用毒品及公共危險罪部分,依法移請檢察官偵辦。
除了刑事案件,陳男還面臨交通違規裁罰。警方表示,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千元罰鍰,吸食毒品後駕車最高可處9萬元,兩項合計最高恐面臨12萬6千元罰鍰。至於毒駕及施用毒品的刑事責任,仍須由檢察官依法調查認定。
前鎮分局長黃元民提醒,施用毒品後駕車可能造成反應遲緩、注意力及判斷能力下降,對其他用路人構成危險;遭通緝者也應主動面對司法程序,切勿抱持僥倖心態。警方將持續針對毒品犯罪及危險駕駛加強查緝,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。